明清瓷器的鑒定
掌握住信明、清兩代款識的規律</B><B><p></p></B></P>
根據款識以定瓷器之新舊真僞,是鑒別工作中比較重要的一個環節。因爲今日的傳世品和仿品以明、清現代瓷器居多,而明、清官窯絕大部分都有年款,並且各有其特徵。只以明代款識而論,就有所謂“永樂款少,宣德款多,成化款肥,弘治款秀,正德款恭,嘉靖款雜”一類的說法。因此研究各代款識,首先要注意其筆法,如橫、豎、撇、捺、勾、挑、點、肩等八筆的特徵,都須認真加以領會和對比,以有助於識別真僞,由於每個人的畫法不同,寫官窯款的字體又必然經過選擇,具有一定的水平,因面寫仿款的人勢必謹慎的摹仿,惟恐有不似之處。既然過於謹慎,就難免失於局促,筆法也不容易自然生動。這種破綻,只有多結合實物反復印證方能看出。<p></p></P>
然而,只靠這一方面的研究仍嫌不足,尤其是元代以前瓷器並無正式官窯年款。雖然根據文獻記載,北宋曾有帶“景德年制”四字的瓷器,但未見實物。只見過耀州窯有印著“大觀”、“政和”字樣的碎片,元代也只有帶“樞府”、“太禧”以及干支的器皿,且爲數甚少。明清兩代縱有款識,而晚清及民國所仿字體十分逼真,極難識別,必須同時詳較其較字體及位置,方不致發生錯誤,例如永樂年款以現有實物來說,只見到圓器上有四字篆款寫、刻或印在器裹部的中心,而文獻上還有六字款的記載,但無實物,並且在琢器上也未見過帶年款器皿。不過仿品卻有四字或六字楷、篆書款寫在器裹或底足、口邊的。又如宣德款有所謂“宣德年款遍器身”的說法,普通多在底足中心或圓器裹心與口邊,或琢器的口、肩、腰、足一帶,甚至個別還有雙款(如合歡蓋盒、文具盒等在蓋裹和底足均有年款)。這類款識有豎款也有橫款,六字款多而四字款少。至於嘉靖年款的排列方式更較前複雜,除單行橫款、雙行直款外,尚有環形款、十字款(即上下左右寫)等。諸如此類,都需要進一步掌握其規律。<p></p></P>
大致說來,在字體方面明代多用楷書款(只有永樂、宣德、弘治和其他等少數例外);清代順治、康熙二朝亦爲楷書盛行期(康熙篆書款尚不及百分之一),雍正則楷書款多於篆書款,由幹隆開始篆書款漸多於楷書款,嘉慶以後篆書款遂成爲主流,直到清末才又恢復以楷書款爲主的趨勢.而明、清兩朝的楷書款與篆書款在書法上也各有其不同的風韻,可以說是多種多樣了。<p></p></P>
其次還應仔細觀察款色。例如明、清瓷器款識多以青花爲主,明代款的青花顔色若用放大鏡照視,多是深厚下沈,清初仿品也大致如此。道光以後的仿品青色則散渙,而且淺淡上浮。尤其是宣德款色往往在同一器物上呈現黑、藍、灰等幾種顔色,這一點雖不美觀,卻是後世絕難仿效的特徵。自明正德至清代末期的款色增加甚多,有紅、綠、黑、藍、紫、金等色,並且也使用了刻、雕、印、堆等方法,然而仿製品在款色與刻、刻、雕、印、堆等方法上並未減少。只有認真加以區分,方可看出因用料和技術不同而各有其書法特點,同時由此也可大體判斷其時代真僞和瓷質優劣。例如康熙青花款的“康”字多用半水或楷水,很少寫成泰水。但是堆料款“康熙禦制”的康字卻受原料特性與邊框的限制,只能寫成“水”,不易舒展。又如幹隆時期以前多用青花款,其後多用抹紅款。而且清代康、雍、幹堆料款的瓷器絕大部分是官窯中的精品。<p></p></P>
在用字和寫法乃至字數方面也有一定的規律可循。例如明代官窯有的題某某年制,有的題某某年造,而清代官窯卻一概都用“制”,還未發現有用“造”字的。其他如宣德的“德”字心上不寫一橫(宣德官窯款的“德”字多不寫中間的一橫而成“德”字,後世仿品每忽視此特點),成化的“成”字有所謂“成字一點頭肩腰”的特徵(成化官窯款的“成”字最後一點,有的點在橫線右上方,有的點與橫平等,有的點在橫線右下方,故有此說法),萬曆的“萬”字也有羊字頭與( )字頭的不同(萬曆官窯款的“萬”字有的寫成“萬”,有的寫成“萬”,前者謂之羊頭萬,後者謂之草頭萬),以及寫“康熙禦制”四字款的瓷器百分之九十以上爲當時新制的精品等,這些都是鑒定工作中值得注意的地方。<p></p></P>
明、清瓷器除一般的官窯款外,民窯瓷器中帶年款的也不在少數,但大都是景德鎮所制,其他地方窯寫款的極爲罕見。除上述年款識外,還有所謂堂名款(如中和堂、慎德堂)、殿名款(如體和殿、儲秀宮)、軒名款(如宜古軒、塵定軒)、齋名款(如拙存齋、幹惕齋)、吉言款(如萬福攸同、德化常春)、讚頌款(如萬壽無疆、洪福齊天)、陶工款(如吳爲、崔國懋)、珍字款(如珍賞、珍玩、奇石寶鼎之珍)、用字款(如上用、公用)、干支款(如康熙辛亥中和堂制、辛醜年制)、供養款(如“信州路玉山縣順城鄉德教裏荊塘村奉聖****張文進喜舍香爐花瓶一付,祈保合家青吉,子女平安,至正十一年四月良辰僅記,星源祖殿胡得一元帥打供。”“皇清康熙甲子歲仲秋日吉旦供奉普陀禪院聖佛前。”)等等。<p></p></P>
總之,觀察款識既要注意其筆法、字體、位置、款包和字數、結構等各方面,也應當知道同一時期的款識筆法早、中、晚期仍有不一致的地方,只是在風格及包調上不失其時代特徵。因此務必互相印證,稍有可疑之點,便應作進一步的推敲和研討。何況仿品中尚有新物舊款真坯假彩等手法,主要仍鬚根據造型,其次要參考紋飾、胎釉等各種特點,如此步步深入,才可能具有比較可靠的辨別能力。<p></p>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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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B>4</B><B>、細緻觀察胎釉的特徵<p></p></B></P>
由於時代和地區的不同,在胎釉成分的燒造方法上也或多或少有著比較明顯的差別,因此在鑒別一件陶瓷器時決不能離開這方面的細緻觀察。<p></p></P>
觀察古瓷的釉質,一般要注意其釉質的粗細、光澤的新舊以及氣泡的大小、疏密等幾方面的特徵。如舊瓷多有所謂“瑩光”或“酥光”(兩種都是指舊瓷釉面上蘊含的一種如玉如脂的光澤而言,與一般新瓷釉上出現的所謂“浮光”相反,前者光由內發,後者光出外鑠)一類的光澤,這種深厚溫潤的釉光是由於年深日久而自然形成的。新瓷則多具有炯炯刺目的“火光”(指上述的所謂“浮光”而言)。但在有些仿品經過茶煮、槳沱、藥浸、土埋的方法加工處理後,也可以將此種“火光”去淨(如用放大鏡仔細觀察,即能找見破綻和不自然的光澤)。相反地一向被妥善保藏的舊瓷,也會不失嶄新的釉光,如康、雍、幹三朝的瓷器,有些從未啓封而保存至今,一旦開箱其光澤依然燦爛如新(如遇到此種嶄新的舊瓷,須從器形、釉質、色彩、紋飾、款識等幾方面詳加考慮)。所以如果只憑暗然無光即所謂“失亮”一點作爲歷年久遠之證也是不可靠的。又如一般舊瓷常有所謂柳葉紋、牛毛紋、蟹爪紋、魚子紋、鱔血紋、冰裂紋等大小不同的片紋,這些雖成爲宋官窯、哥窯、汝窯等瓷器上自然出現的特徵,然而後世仿品同樣能憑人力作出相似的片紋。尤其是雍、幹時期景德鎮仿官、仿哥的製品最能亂真,稍不經心極易混淆。因此仍需進一步觀察釉中所含氣泡的大小疏密,方不致眩於假像。如官、哥窯釉泡之密似攢珠,汝窯釉之疏若晨星,以及宣德釉面有所謂的“棕眼”等,這些都是不易仿作的特徵,可以當作畫分時代的一條線索。<p></p></P>
此外,在觀察釉質時對於釉層的厚薄程度及縮釉、淌流狀態也需要加以注意。如宋均窯瓷釉多如堆脂,定窯瓷釉多有淚痕,明、清脫胎瓷釉竟薄如卵幕或瑩似玉石,這些固然都是難能可貴的特徵,可是後世仿品也能大體近似。若不參照其他方面的特色,並注意器裹和口邊、底足等處,則往往失於片面。例如元代琢器表裹釉多不一致,而且常有窯裂、漏釉、縮釉、夾扁的缺陷;永樂白釉器皿的口、底、邊角與釉薄處多閃白和閃黃色,釉厚聚處則閃淺淡的豆青色,並且琢器的表裹釉多均勻一致;康熙郎窯紅釉則有所謂“脫口垂足郎不流”(郎窯以深紅寶石色釉爲主,一般器物口邊的釉色多較淺淡,故曰“脫口”,而器底釉色濃豔,釉多厚聚,故曰“垂足”,釉雖垂流而不漫底,故曰“郎不流”。這種技術特徵也正是郎窯紅最不易仿效之處)以及“米湯底”(指米黃色底而言)“萍果青底”等特徵。這些都是後世仿品難於仿效之處。<p></p></P>
至於明代景德鎮官窯的釉質多有肥厚之趣,清代初期官窯釉質則有緊密之感,不過是就一般而論,當然也有例外,而且後世的仿品在這方面更不乏亂真之作。所以說只憑釉質而斷瓷器的新舊真僞仍嫌不足頭,勢非進一步研究其胎質不可。<p></p></P>
鑒別胎質主要是觀察底足。大致說來,元代器皿底足多露胎而質粗,明、清瓷器有款者底多挂釉(但也有極少數底款有釉而周圍無釉的),清中葉以後則露胎者漸少。但無論任何時代器皿,在圈足的邊緣或口邊露胎和器身縮釉之處,大都可以看出胎質火化的特色。例如元瓷胎多粗澀而泛火石紅色,明、清瓷胎多較潔白細膩而且很少含有雜質,火石紅色也減少甚至不見。這些一方面標誌著胎土淘煉方法隨著時代的推移而不斷進步,同時也自然形成了早晚、真僞之間的一條分水嶺。試以明代永、宣的砂底器皿而論,因爲選料和淘煉技術較元代精細,雖變不免含有微量雜質,形成黑褐色的星點,但已少有凹凸不平的缺點,用手撫摸多有細膩之感。而明末清初的砂底器皿及後世仿品的胎質則比較粗糙。又如成化的瓷質一向以純潔細潤著稱於世,迎光透視多呈牙白或粉白色,並且具有一種如脂如乳的瑩潤光澤。而雍正官窯仿成化的瓷器儘管在造型、紋飾和色調方面都有相當成就,同時其釉質、胎質在表面上看來也十分逼真,但若迎光透視則呈純白色或微閃青色。<p></p></P>
上述這一點當然也關係到原料本身質量的改變,例如對於嘉靖瓷質不及前朝,一般多歸咎于“麻倉土”漸次告竭。『博物要覽』中曾有“奈饒土漸惡,較之往日大不相侔”的說法。然而也不宜過分執著於胎土的顔色和粗細之論,因爲即使是景德鎮同一時代所産的瓷土,也決不止采自一兩處産坑,從而有的細膩滑潤,有的細而不潤,有的甚至相當粗糙。何況胎土配合的成分也是決定胎質的關鍵,而且由於製作方法和火候不同,胎色又有純白、微黃、微灰或微青等若干區別。因此如果單憑胎體本身的質量作爲斷代的標準,還是不夠全面的。<p></p></P>
有些胎體邊薄的器皿如脫胎瓷和永樂、成化瓷一類,因露胎處極爲細小,較難辨別胎土的顔色。有些即使不是薄胎,但因裹足支燒而足不露胎,或受窯火影響而使露胎顔色發生變化,如所謂“紫口鐵足”的器皿在宋、明、清瓷中均不乏其例。這些似已成爲鑒別上的重要條件,然若剖視其斷面,便可發現未直接受窯火煆燒的內部胎色並不如此。同時一般傳世品經過多年的污染,也很難辨清胎體的本來顔色。所以爲了有助於胎質方面的鑒別,有時還需要兼用比重量、聽聲音的方法(如所謂瓷胎聲音清脆,缸胎體重而堅硬,槳胎體經而鬆軟等)。至於帶有支釘痕的器物;如能細審其釘痕的大小、形狀及數目、顔色、也是大有裨益的。<p></p></P>
一般來說,永、宣、成瓷胎均較元瓷爲輕,而宣德器皿又比永樂爲重。若由斷面剖視元、明器皿,在口邊處的厚薄區別並不很大,主要全在器身和器底相差懸殊。其他如後世新仿的宋吉州窯黑釉圓琢器皿,無論其外貌如何神似,總覺聲音清脆(古瓷研究者術語中所謂聲音發“冷”),而真者聲音反覺沙啞,也是一個明顯的實例。<p></p></P> 由此可見,辨別胎釉的方法是,既要用眼來辨其色澤,度其厚薄,審其片紋,觀其氣泡,也要用手摩挲以別粗細,用指扣敲以察音響。可以說耳、目、手三者並用,方不致限於表面或拘於一格。而對於舊坯新彩、補釉提彩、舊彩失色重畫,以及舊白釉器新作暗花、款識等各式各樣的仿品,尤其應當慎重研究。如果滿足於局部的特徵相符而失於整體的條件不合,或只看外表而忽視器裹,或但觀釉色而不問胎質,都是片面的。所以說造型、紋飾、款識、釉質、胎質等鑒定方法必須同時並用,方能收到殊途同歸、全面一致的效果~~~~~~~~~~~~~~~